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5 12:01:3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华厦眼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华厦眼科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5,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6,849.25万元。其中,“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203,868,000.00元,原预计于2025年10月28日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17,236,600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情况不变。此次延长实施期限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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