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22:44:07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审查。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45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CHEN KAI主持。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423人,代表股份242,367,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06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议案。
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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