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00:35:1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包括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独立性、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等。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或关联企业任职,不得持有公司股份超过一定比例,不得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独立董事每年需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
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将被提议解除职务。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述职报告,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和工作条件,提供必要支持。独立董事履职遇阻可向监管部门报告。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应津贴,设立专项基金和责任保险制度。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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