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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5 00:31:34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检查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五天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委员会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须及时披露。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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