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4 19:34:4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项目,变更需经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方占用或挪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计划进度实施,若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应及时报告并披露具体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重新论证其可行性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公司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信息。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应每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并由董事会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应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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