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4 18:17:45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二O二五年八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共六章三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权涵盖对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的研究,提出董事会规模和构成建议,研究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相关人员人选。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提前5日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处保存10年。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应披露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委员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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