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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硅: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3 21:53:38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员。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等提议召开,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提前三日通知。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等内容。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主持人应提请董事对提案发表意见,董事应独立、审慎发表意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会议应制作记录,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出席董事、议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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