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3 21:53:24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董事会负责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须提前公告,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等方式召开,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审议提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确保公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详情并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及相关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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