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3 19:54:49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涉及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股东会通知须提前公告,确保股东知情权。股东会召开时,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无效,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有瑕疵的,股东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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