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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3 19:54:27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定于2025年8月13日14:00在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9:15至15:00。会议由董事长陈明军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12,521,715股,占公司股本26.82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58,792,424股,占公司股本14.0147%。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和《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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