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17:51:06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 067元(含税)。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8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19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7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67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 618 630 7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 917 448 263 20元(含税),占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31 37%。2025年7月14日,公司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30 980 652股,总股本变为28 587 650 142股。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 587 650 14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06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 915 372 559 51元。
分配实施办法方面,自行发放对象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对于QFII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 0603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同样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 0603元。对于其他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前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 067元。如对本次权益分派有疑问,请联系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7680278。特此公告。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13日。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