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17:17: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审验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投资者认购资金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烽火通信及广发证券需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并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审验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
本次发行经烽火通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357号文核准。截至2025年8月6日下午十五时,广发证券指定账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亿零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零肆角陆分(1,099,999,990.46元)。该笔资金来自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认购股数为86,546,026股,缴款时间为2025年8月6日上午10:57:57,未有退款记录。
本验资报告用于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呈报烽火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此次验资工作,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腾和林泽琼签字确认,报告日期为2025年8月7日。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