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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2 12:39:13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提名并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广泛搜寻人选,了解初选人背景,征求被提名人书面同意,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选举或聘任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或通讯召开,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也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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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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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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