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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11 09:03:48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2025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50%。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同样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50%。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01,183.72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本次行权、归属、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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