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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09 01:30:49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8日下午14:30在珠海市高新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制度等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61,705,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57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1,472,469股;网络投票股东36人,代表股份233,001股。精诚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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