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06 22:57:36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提交文件,并在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
信息披露方式分为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原则上采用直通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报告应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如有异议应在公告中声明。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分别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仲裁、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
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保密,防止内幕交易。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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