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04 21:41:0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此制度。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需设立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遵循招股说明书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不得擅自改变。若需改变用途,须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需持续督导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核查并督促整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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