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04 20:20:20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和高管应审慎对待担保风险。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原则上需采取反担保措施。担保对象需为独立法人且具备较强偿债能力。董事会在决定担保前需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并充分分析风险。特定情形下不得提供担保,如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超过一定额度或特定情形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且应定期检查被担保单位情况。公司应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保密并在必要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违反规定擅自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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