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04 20:19:45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规范董事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负责决定重大事项并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需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享有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表决等多项权力,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应对公司秘密保密,任职结束后仍需遵守保密义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经营决策、利润分配、投资方案等重要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例会,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形召集。董事会议案需提前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长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负责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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