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21 12:39:0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意见。美力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弹簧、弹性装置及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注册资本21107.468万元。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且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200万件智能悬架及1000万件电动及液压驱动弹性元件等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章碧鸿,持有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设立、有效存续,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证监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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