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9 10:00:1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强公司治理,提升公司价值。该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强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主要内容包括: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环境和社会治理等信息;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公司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确保沟通顺畅;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公司可聘请专业顾问处理投资者关系,但需避免利益冲突;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确保信息公平。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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