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9 09:35:2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发布,载明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14:00,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101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9,346,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22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9,313,394股,占99.9517%;反对25,811股,占0.0372%;弃权7,647股,占0.0111%。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529,106股,占99.4901%;反对25,811股,占0.3933%;弃权7,647股,占0.116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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