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7 21:39:29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
信息披露内容涵盖重大事件、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临时报告、行业信息、经营风险、股份质押、重大诉讼、承诺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等。公司需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须按规定时间披露。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时,可在保密前提下暂不披露,但应及时披露筹划进展。
公司应确保公告文稿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简明易懂,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外文缩写。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公司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导致公司受损的,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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