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7 21:06:37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利柏转债”,代码111023,发行量75,0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000.00万元。发行方式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包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74,434.37万元,将用于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大型工业模块制造项目。可转债期限6年,自2025年7月3日至2031年7月2日,转股期自2026年1月9日至2031年7月2日。债券信用等级AA,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控股股东为利柏特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沈斌强、沈翾父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客户包括巴斯夫、林德气体等知名企业。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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