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7 10:36:00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和预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了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福华化学持股比例将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福华化学承诺限售期内不转让股份,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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