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7 10:07:46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宗旨、管理与职责、内容与标准、程序、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子公司信息披露、形式与要求、记录和资料保管、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信息披露的宗旨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重大事项公告等)。公司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需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或总经理变动等。

信息披露程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流程。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信息,并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公司对未披露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制度,防止内幕交易。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17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