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7 10:06:34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明确了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存在不确定性的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可暂缓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且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可豁免披露。公司相关部门或分、子公司需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并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如出现泄露或原因消除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公司还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上交所。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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