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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联精密: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7 09:24: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和授权过程,从2022年4月至2025年7月期间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本次调整涉及授予价格,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7.23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4.14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92%。此外,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419万股。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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