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6 22:33:32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暂缓与豁免事项、事务管理和职责、保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分别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2个月和1个月内披露。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重大事件、业绩预告、公司变更等。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谋利。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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