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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6 19:09:13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待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受损的,参与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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