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6 17:33:54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产生、职责及履职条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应资格,包括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需经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将被提议解除职务。独立董事对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包括知情权、办公设施及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现场工作时间。独立董事享有适当津贴,但不应从公司或关联方获取额外利益。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7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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