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0 20:08:1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达律师对德明利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多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包括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等。2025年7月10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由1,114,700股调整为1,560,580股,回购价格由45.03元/股调整为31.95元/股。此外,激励对象李杰离职,其尚未解除限售的2,1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9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总计约67,095.00元。
信达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减资程序。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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