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0 19:53:4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5:00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5号301(1-3层)3楼公司会议室,由董事长黄勇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0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180,577,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288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11名,代表股份数178,078,285股;网络投票股东392名,代表股份数2,499,340股。中小投资者共394名,代表股份数2,499,540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80,216,944股,占99.8003%,反对300,430股,弃权60,251股;二是《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18,381,767股,占97.9256%,反对321,390股,弃权67,999股。关联股东黄勇、林海望、杨遇春、刘启升回避表决。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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