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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10 12:47:5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申请人民币1 9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根据相关规定,接受担保事项已经各子公司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月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615.6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金银制品、珠宝首饰等生产加工及销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46338.28万元,负债总额为224381.56万元,净资产为121956.7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30546.03万元,净利润为19674.09万元。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涉及反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备查文件包括各子公司的股东决议。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0日发布此公告。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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