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9 21:49:3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4月30日至5月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调整相关事项的议案,首次授予价格由69.58元/股调整为69.18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9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175.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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