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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22:36:3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保障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下设董秘办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等。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特定条件下决定重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担保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对特定事项有事前认可权,董事应对会议材料充分了解并独立审慎发表意见。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可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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