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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8 18:57:42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需按承诺投向使用募集资金,并确保安全和及时披露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审批流程,涉及重大变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过一年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超募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管理,用于在建项目或新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年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核查报告。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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