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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23:00:33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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