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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 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22:42:30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进行了核查。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以下程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因部分成员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随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激励对象人数由243人调整为245人。

本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调整后的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还需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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