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22:12:44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2025年7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3日。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如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等均已达成。此外,78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S、A或B,满足行权条件。
因16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170,250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4,500份期权也将被注销。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通过后,2022年和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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