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17:34:03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辛军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辛军解除质押股份数量84448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7.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7%,质押开始日2022年11月28日,到期日2025年7月3日,质权人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辛军本次质押数量合计84448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7.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7%,质押开始日期2025年7月4日,质押到期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质权人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质押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截止公告披露日,辛军持股数量48563542股,持股比例28.59%,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26099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36%。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371660股,持股比例0.81%,无质押。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98.7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占公司总股本的2.94%,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相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备查文件包括辛军先生股份解除质押告知函、股份质押告知函、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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