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17:05:4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经营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公司党组织、董事和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与法律顾问制度、可转换公司债券、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8,201,406元,总部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公司经营宗旨为开发国家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推进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确保企业竞争力。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智能车载设备、物联网设备、无人飞行器等。公司特别条款规定,涉及军工行业需遵循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公司股份总数为798,201,4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章程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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