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7 17:04:19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保障股东及公司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架构,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细则涵盖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样由三名董事组成,负责制定非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
各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旧版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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