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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云科技: 光云科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5 01:04:37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就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5年6月18日,光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次日,公司披露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公示。6月3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年7月4日,光云科技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和办理相关事宜。同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向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6.91元。

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光云科技本次授予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激励计划的要求。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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