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5 00:02:1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漆志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形;不存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无不良记录。综上所述,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漆志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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