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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材: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19:14:23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规定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严格控制。董事会应在审议担保议案前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资信情况,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申请担保人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财务报表等资料。公司应尽可能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批特定担保事项,包括担保总额超过公司净资产50%、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等。公司应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合同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财务部负责担保合同管理及被担保单位的跟踪监督。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及时追偿损失。违反规定擅自担保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批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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