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3 09:14:40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相关办理程序。主要内容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检查相关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度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禁止在特定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两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股票变动情况。持有股份变动比例达到规定时,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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