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2 22:30:23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9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最高成交价为1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208981.10元(不含交易费)。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调整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内容。公司后续将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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