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2 19:52:4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迅速、顺畅地流动和有效管理,保障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下属企业及派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也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包括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如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信息等。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发相关时点后24小时内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证券部协助进行具体的信息披露工作。在信息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应对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内幕信息。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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