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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1 20:44:1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如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等。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会审议前披露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不会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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